2007年1月16日星期二

开源软件的各种协议比较

 开放源代码软件是在著作权法下通过许可证体现的开放、自由和共享理念,它的法律基础是版权许可,所以,研究开源软件首先应当分析各种开源软件的许可证模 式。目前开放源代码软件许可证已有60种之多,纵观GPL、LGPL、MPL、BSD等许可证,为了达到向社会贡献源代码,能让源代码在一个合适的环境里 交流和再发布的目的,这些开放源代码软件许可证有许多的共同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开放源代码软件许可证都会规定在被许可人接受本许可证获得源代码之后,有将源代码再发布的义务,以促进开放源代码运动。

(2)、开放源代码软件许可证都有“不担保”(即No Warranty)条款。 由于源代码程序准予免费使用,在一般情况下,对程序没有担保。除非另有书面说明,版权所有者或其他提供程序的人们“一样”不提供任何类型的担保,不论是明 确的,还是隐含的。包括但不限于隐含的适销和适合特定用途的保证。全部的风险,如程序的质量和性能问题都由被许可人来承担,如果程序出现缺陷,被许可人承 担所有必要的服务,修复和改正的费用。

(3)、开放源代码软件许可证都会规定一些关于修改、复制和再发布的条款,目的也是在保证初始人权利的前提下,尽最大可能向社会贡献源代码。只是各许可证 对授予被许可人的各项具体的权利略有一些差异,这可能与“开放源代码首创行动组织”OSIA对开放源代码软件许可证的认定只有原则性的规定有关。

由于开源软件的特殊性,产生了授权不同的多种协议,常见的有:

GPL许可证
LGPL许可证
BSD许可证
NPL许可证
MPL许可证
APACHE许可证
QPL许可证
QNCL许可证
Ricoh许可证
SISSL许可证
SPL许可证
Jabber许可证
MOTOSOTO许可证
NOKOS许可证
Open Group Test Suite许可证
AFL许可证
Artistic许可证
APSL许可证
Common许可证
IBM许可证

虽然有很多种,不过对普通使用者来说,免费使用这些软件倒是完全可以的。而且我们也不用怀疑开源软件的品质问题,因为很多软件原来都是商业版本,慢慢的加入到开源这个家庭中来。由于开源,大家都可以接触到软件的源代码,所以,有什么缺陷很快就会有人来补上,这一点倒比一些商业软件要好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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